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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中国风】“舞”动异域,天涯相约民族风******

  中新网北京10月2日电题:【十年中国风】“舞”动异域,天涯相约民族风

  记者 邢蕊

  提到广场舞,你脑海中会浮现出什么场景?是否是一群或烫着卷发、戴着墨镜,或身披彩色丝巾,在公园、广场伴着音乐起舞的大爷大妈们?

  广场舞是一项成本低廉、简单易学且颇具社交属性的健身娱乐方式。一份早年间的行业报告显示,中国广场舞人口已近一亿。随着十年间国内外交流的脚步密集,“广场舞大妈”们,也越来越多地吸引世界目光。

  “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

  英国小哥三秒,至今都对此记忆犹新。

  三秒住在英国谢菲尔德。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狂热爱好者,也是中国女婿。2019年,他和媳妇回中国探亲,在游览大好河山,品尝各式美食之余,同样令他难忘的,还有随处可见的“广场舞大妈”。

  他说,自己想不通到底是怎样一种魔力,可以让互不相识的人们,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整齐划一地排列在一起起舞?这上头的背景音和魔性的小步伐,又是哪位节奏大师的手笔?

  当他向妻子表达心中迷惑,却见对方煞有其事地笑道:“这是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

  这股“神秘的东方力量”正有席卷全球之势。从巴黎卢浮宫、俄罗斯红场到纽约时代广场,十年间都曾留下国人翩迁舞动的身影。

  2014年,一曲《最炫民族风》响彻纽约时代广场上空,100位“中国大妈”在异国他乡的街头跟随节拍起舞,由内而外散发着自信的气场。

  这是纽约中华歌舞团参与的一次快闪活动,团长冯洁至今都对当时的场面记忆犹新:“跳完以后,我们挥舞着100面五星红旗,一起合唱《我的中国心》,场面十分震撼。”

资料图:2013年1月2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街上参加游行的华人民间舞蹈团。资料图:2013年1月2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街上参加游行的华人民间舞蹈团。

  “神曲”背后的自信身影

  当一群群东方面孔在异域高光中随性而舞,求同存异、兼容并包而又活泼豁达的中国文化特质,正跃动着勃勃生机。

  从身边巷陌到异国他乡,随处可见的广场舞成为国人追求健康生活方式和展现向上精神面貌的注脚。在这背后,是一份份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是飞速崛起的国家为普通百姓带来的幸福感和自信心。

  在北京大学国家体育产业研究基地秘书长何文义看来,广场舞兼具时尚文化和体育文化属性。“广场舞的舞蹈和音乐都在不断推陈出新,受众囊括了各个年龄段,甚至包括有舞蹈功底的专业人士。当优秀人才进入这一领域,广场舞很可能从‘土文化’变成雅文化。”

  何文义认为,广场舞热潮所体现出的,正是普通老百姓享受美好生活的直接过程。而在国外街头起舞的“中国大妈”,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体现,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中国“文化输出”的一种形式。

  来自英国的三秒眉飞色舞地告诉记者,自己看广场舞看到兴起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加入其中,快乐得像个二十多岁的“小陀螺”。

资料图:2017年12月31日,2017“你好大妈”全国广场舞总决赛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举办。陈春光 摄资料图:2017年12月31日,2017“你好大妈”全国广场舞总决赛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举办。陈春光 摄

  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在国外生活数十年的冯洁,为了庆祝国庆60周年,于2009年创立了纽约中华歌舞团。13年时间里,冯洁和她的歌舞团一直致力于让优美的中国艺术在美国落地生根。

  2015年梅西感恩节大游行,纽约中华歌舞团受邀参加。她们以侗族音乐为伴奏,编排出了一套动作简单,却颇具少数民族风情的广场舞。当身穿民族服饰的队伍走上街头,围观人群向着游行队伍高呼:“China,你好。”那一刻,走在队伍里的她和许多演员们热泪盈眶,身为华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旅美20余年间,冯洁曾在美国朱莉雅音乐学院演奏并讲座过多部中国民乐作品、出版过琵琶独奏专辑,也曾自2009年起创办“纽约国庆晚会”、在大量中华艺术活动中担任节目策划人及总导演、艺术总监,还曾将来自辽宁芭蕾舞团自排的《花木兰》等多部晚会搬上美国主流舞台演出,以实际行动搭建中美文化桥梁,近距离向美国人民和华夏子孙讲述中国故事。

  “我们中国的优秀文化还有很多很多,歌剧、芭蕾舞、交响乐……兼容并包,海纳百川。”她说,“这些来自中国的艺术之美,每每都会令当地观众大为赞叹。”

2015年梅西感恩节大游行现场。受访者供图。2015年梅西感恩节大游行现场。受访者供图。

  当中国风与西方世界交融碰撞,无论是“阳春白雪”的艺术表演,还是颇接地气的民间健身,都在润物无声地讲述着一个个中国故事,将兼具传统色彩和时代意蕴的中华文化推向国际舞台。而每一个故事,无不记录着优秀中华儿女的努力与拼搏。

  “在美国,中国文化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每次有多元文化交流活动,我们一定是最具亮点、最不可缺少被邀请的。”冯洁动情地说。而她语气中满满流露出的,是对中华文化坚定地自豪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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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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