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2年GDP达5.3万亿元******
中新网福州1月20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统计局20日通报,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省生产总值53109.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076.2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5078.20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4955.45亿元,增长4.0%。
这是福建GDP首度突破5万亿元关口。经济专家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认为,福建GDP的持续增长源于“多区叠加”优势加快释放。近年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州新区相继落地福建,让福建成为中国优惠政策落地最多、最集中的省份之一。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6%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出口增长7%,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7.5%,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07万吨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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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