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⑮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作者:辛翔飞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现阶段,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中的根基性地位愈加凸显,但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夯实我国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对主产区依存度显著升高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粮食产销区域格局发生了重大历史性变化,主要特征是:主销区粮食自给水平显著降低,产销平衡区粮食产需缺口持续加大,主产区成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主体支撑。以当年全国人均粮食产量为自给标准计算,1978-2021年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由93.57%降至19.91%,粮食产需缺口由297万吨增至11800万吨;产销平衡区粮食自给率由87.29%降至78.40%,粮食产需缺口由851万吨增至3200万吨;主产区粮食自给率由106.65%升至139.33%,商品粮调出数量由1280万吨增至15000万吨。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巨大的粮食产需缺口均高度依赖于主产区的生产供给。
主产区经济社会及粮食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
多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主产区发展的支持力度,但由于粮食生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低,主产区大多数省份仍处于“粮食大省、经济穷省”的窘况之中。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1980-2020年,主产区GDP增长204.14倍,成就显著,但明显低于主销区286.66倍和产销平衡区234.96倍的GDP增幅。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偏慢。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至2020年,主产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8.64倍,明显低于主销区48.49倍和产销平衡区42.20倍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三是地方财政支出能力偏弱。1994-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能力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均显著扩大。1994年主产区财政人均支出水平为269.3元,比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分别低337.0元和32.6元;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增长至13477.8元,但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分别扩大到4022.0元和2686.8元。四是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功能弱化。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粮食生产发展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2010年,主产区13个省份中有6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后,受国内外粮价倒挂冲击,粮食生产的增收作用减弱。2020年,主产区中仅有山东、辽宁、江苏三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吉林、河北等产粮大省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转变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人口吸引力偏弱。1980-2020年,主产区人口增长了29.01%,明显低于主销区103.20%和产销平衡区43.64%的人口增幅。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主产区人口的大量流出,劳动能力较强的中青年人口和男性人口占比下降,劳动力较弱的老龄人口和妇女留守人口占比增加。上述方面问题的存在,均不同程度影响着主产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根基的稳固,亟须通过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以解决。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思路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应加强顶层设计,明晰政策目标,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保障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生产和消费、市场与政府等方方面面,需坚持一体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确保政令一致,防止顾此失彼或政策内耗。
明晰政策目标。从国家粮食安全利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和区域生态利益等多维度综合评估主产区粮食生产的贡献价值,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补偿与粮食根基巩固相适应的原则,确立明晰的政策目标和时限,力戒将“合理补偿”“尽快实现”类政策原则虚化为政策目标。
健全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机制。现阶段,仅靠中央财政难以实现让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得实惠的目标,必须建立由中央和受益地区共同负责的补偿机制。在补偿总体目标确定下,明晰划分中央财政和受益地区各方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对于中央财政所承担部分,由国家通过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对存在粮食产需缺口的地区,由国家按受益规模确定补偿标准和统一归集补偿资金,按贡献度对主产区进行补偿。
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主产区粮食生产根基的巩固,以及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状况的改变,既要靠利益补偿机制“输血”,也要靠其经济提速增效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国家应在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同时,加大力度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一是支持主产区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主产区加强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并利用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优势,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建设农业强国中走在前列。二是支持主产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主产区“弯道超车”,抢占新技术应用制高点,大力发展节地节水高效集约的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后发优势。三是支持主产区提升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对主产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吸引力和竞争力。
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高质量发展提升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并且进一步阐述高质量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间的密切关系,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战略地位。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郑延冰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我国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的深刻变化,必然要求我们及时更新和转变发展理念,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提升发展质量,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和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基础上形成的,要解决的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五大发展理念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关于我国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五大发展理念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相互促进、一体推进和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决不能因哪一个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发展进程。同时,要坚持重点论,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详情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关键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为未来5年甚至在更长的时间内搞好经济工作提供了遵循。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要保持长期稳定不能过度依赖短期刺激政策,需要在中长期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同时,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需要把长期经济增长动能架构在内部供需基本平衡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因此,中国经济增长主要应当建立在报酬提高驱动的内需上,尤其注重扩大全面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要减少对出口或边际效益递减的投资的依赖。具体来看,第一,要完善分配制度,努力增加百姓收入;第二,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支持就业;第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第四,要处理好中长期与短期扩大内需的关系;第五,要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扩大内需;第六,要将扩大内需与稳定和扩大外需相结合。详情
以“三个着力”为重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土地经济研究室主任郜亮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新、更迫切、更具体的要求——“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此,我们要深刻把握和积极落实。首先,高的全要素生产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率特征,是发展“质量层面”的典型特征。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意味着,要从过去主要看增长速度有多快转变为主要看质量和效益有多好;要推动发展动力变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尽快实现经济增长“三个转变”。其次,更高韧性和安全水平的产业链供应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一方面,要强优势。对那些在国际上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势产业巩固提升,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以提升国际产业链对我国的依存关系,在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始终保持主动地位。另一方面,要补短板。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节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增加供应渠道,尽快找到替代来源,确保在极端情况下经济正常运转。最后,发展的协调性既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必须着重解决城乡区域不协调问题,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通过继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方面,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详情
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认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治以其特有的方式标志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与阶段,为新的社会系统确立相应的规范与制度基础,从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与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领域的基本矛盾,坚持法治高质量发展业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抉择。“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来看,以高质量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首先,要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扎实推进法治高质量发展。其次,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最后,要继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推动法治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详情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表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历经百年探索与创新发展,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人民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人民生活日益殷实,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等。解决这一系列的难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具体来看,新时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详情
(光明网记者刘梦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