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大省开启"抢人"模式 破解用工荒须综合施策******
全力“拼经济”,离不开“保用工”。节后首个工作周,各地迎来了招工保产的窗口期,新一轮“抢人大战”提前启幕。
为鼓励外地务工人员尽早返岗,浙江某地连续数日向规定日期前返岗的务工人员派发总价1000万元的“五金券”。派发首日,就有来自湖南的务工人员田某领到价值59800元的“金券”,提走电动汽车一辆。
在广东深圳,当地政府明确提出: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等在内的多个沿海大省开启了“抢人”模式,大手笔谋划跨省异地招工,多举措确保回乡人员及时返岗,全方位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
节后“用工荒”“招工难”年年都有,今年似乎格外突出。这背后,既有因疫情政策调整优化带来的用工需求增加,也有人口负增长导致劳动力红利减弱的因素。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至2022年末,全国16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约为87556万人,比2021年减少了666万人。
当然,随着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内陆省份转移,中西部地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更多就业岗位、更小收入差距让越来越多外出务工人员愿意留在“家门口”就业,特别是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些有技能又有想法的返乡年轻人主动求变,或成为职业农民,或成为创业者,实现了从“雁南飞”到“金凤还巢”的转变。
客观上看,作为一种复杂经济现象的存在,“用工荒”“招工难”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暴露出当前我国在人力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配问题。事实上,“用工荒”“招工难”已不只是春节期间的短期现象,一些地方、部分行业常年都面临着招不到人的尴尬状况;“用工荒”“招工难”也并非沿海发达地区所特有,越来越多中西部地区也感受到了这一趋势的逼近。
以制造业为例,作为吸纳外来人员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近年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用工形势——产业工人空心化问题日趋突出,年轻人“宁愿送快递也不进工厂”,即便是招到了人也留不住人,居高不下的用工成本甚至已成了不少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障碍。
破解当前“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合力构建起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人社部门要搭建精准高效的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为劳动力及用工企业做好对接服务,力促就业市场的动态平衡;用人单位要针对未来人口红利不断减弱的现实,未雨绸缪提早布局,特别是制造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逐步以机器替代传统人力,减少对人工劳动力的依赖;对于劳动者自身而言,要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积极在自身上挖掘潜力。
从更长远看,破解“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努力做好城镇化这篇大文章。中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用工荒”“招工难”所折射出的,正是长期以来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镇生活的现实。如果社会保障不能兜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覆盖更多群体,那么广大进城务工人口的“后顾之忧”就无法真正解除,“用工荒”现象也难以彻底消除。换言之,对于中国这样庞大的经济系统而言,用好用足城镇化引擎,保持住就业连续性、稳定性,方能以较低成本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顾阳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