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产品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应妮)文化和旅游部28日在线上召开2022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相关情况。
为丰富元旦春节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文明向上的浓厚节日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将引导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确保活动安全和群众健康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村晚”、庙会、民俗演出、展览、群众文艺巡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其中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经过几年的培育发展,这项活动由最初乡村群众自娱自乐的群众文艺演出,逐渐发展成为群众文艺创作表演、民间特色文化展示推广、乡村好物美景推荐分享等多种内容形式相结合的综合性节庆活动。今年将紧扣“启航新征程,幸福中国年”主题,采取各地一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推出饱含浓浓中国味的“村晚”系列产品,开展充盈满满中国风的“小年接力展播”“新春大联欢”。经各省推荐遴选,目前初步确定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70多个“村晚”示范展示点,包括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三涧溪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街道、青海省互助县五十镇班彦村、云南省腾冲市清水乡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等。
同时,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与春节、元宵节相关的龙舞、狮舞、年画、剪纸、灯会、庙会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有200多项。2023年春节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中,文旅部将支持与春节相关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全面开展非遗相关活动,支持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广大侨胞返乡省亲、祭祖、团拜,参加各种形式的节俗和非遗传承体验活动;继续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支持网络平台集中展播非遗年俗视频,并根据小年、除夕、大年初一、元宵等时间节点推出“赶大集买年货”“晒团圆年夜饭”“舞动中国龙”“点亮中国灯”等话题讨论、直播活动;发动年俗非遗项目所在地区的非遗保护机构、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用镜头记录年俗非遗传承活动,在网络视频平台直播或视频展播,让人民群众“云端”感受欢乐、喜庆、祥和的中国年氛围,同时进一步支持各地依托丰富非遗资源广泛开展非遗传承实践和为民服务活动。(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