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转会“开窗”时间一推再推 中超联赛最早4月中下旬揭幕******
中国足球转会“开窗”时间一推再推
中超联赛最早4月中下旬揭幕
北京时间2月1日,国际足联转会匹配系统TMS的更新信息显示,2023年度中国足球首期国际转会窗口延至2月20日开启,至4月10日关闭。如果这一安排不再调整,那么就意味着新赛季中超联赛最早于4月中下旬拉开帷幕。
去年年底,国际足联TMS系统曾显示,本年度首段中国足球国际转会窗口期于今年1月16日开启。但就在16日当天,TMS系统更新了相关信息,显示本次开窗时间将延至2月1日。而最新的开窗时间被进一步推延至2月20日。
一般来说,各协会开闭转会窗口的时间节点,都会围绕着本国(地区)联赛的竞赛计划来设定。如,转会窗开启时间一般会设在联赛开赛前1到2个月,而关闭时间则安排在联赛开赛前1到2周,从而方便各俱乐部在锁定新援后,获得必要的新援注册及阵容磨合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除非相关会员协会向FIFA提出特别开窗申请,否则各会员协会已在册球员(含外籍球员)在国内俱乐部之间完成转会,其转会手续也必须在国际足联批复的国际转会窗口期内落实。这也是部分中超俱乐部春节前后虽官宣引进新援,却没有完成球员注册与转会手续的原因。
TMS系统更新的信息显示,本年度中国足球首段国际转会窗口期将于2月20日开放,至4月10日关闭,这意味着新赛季中超联赛有望于4月中下旬开赛。在3月20日至28的国际比赛日中,中国男足将受邀与新西兰队进行两场热身。虽然到目前为止,国足新年首期集训计划尚未公布,但中国男足亚运代表队已明确本月进行新年首期集训,这两支国字号球队3月下旬都将出访新西兰,其球员都可以在结束国际比赛日后,在联赛开赛前及时返回各自俱乐部,有时间与球队进行磨合。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近期也在加紧研究联赛相关问题。关于俱乐部欠薪清偿进展程度、新赛季各级联赛的参赛规模、各级联赛球员注册与转会办法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得到明确。
TMS系统更新的信息还显示,中国足球本年度第二段转会窗口期,也就是所谓夏季转会窗将由7月1日延至8月1日开放,关闭时间为8月31日。结合国内足坛本年度转会冬窗开启时间两度被延后的事实,不排除开窗时间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被进一步推延的可能性。
延伸
杜兆才遗憾无缘连任FIFA理事
第33届亚足联会员代表大会于北京时间2月1日下午在巴林麦纳麦海湾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期间,亚足联按议程进行了新周期(2023年至2027年)换届选举。在备受中国足球界关注的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投票选举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副主席杜兆才获得了18票,遗憾地在“7选5”的竞争中落选,无缘连任。韩国足协主席郑梦奎则连续两度落选。从亚足联领导层或决策层新一轮“洗牌”结果看来,亚洲足坛天平“西倾”的趋势尤为明显,中国足球在竞争外事话语权及参与各类国际竞争方面,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在7位候选人当中,有4人的当选其实在会议召开前就已经板上钉钉,这4人分别是日本足协主席田岛幸三、菲律宾足协主席阿拉内塔,以及两位参选新人卡塔尔足协主席塔尼和沙特足协主席梅沙尔。
这样一来,余下一个国际足联理事席位就在中国、韩国、马来西亚三国足协的代表中产生。马来西亚足协哈米丁虽然是首次参选,但其背景优势比较突出。此次竞选结果,对于中国足球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当然,杜兆才未能连任,受到影响的恐怕不止是中国足球,还有东亚足球。在当选新周期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的6名成员中,来自东亚大区会员协会的仅有田岛幸三,余下5人中有3人来自西亚大区(包括自动当选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的亚足联主席萨尔曼)、2人来自东南亚大区。再结合连续3届亚洲杯确定在西亚大区会员协会国举办、亚冠联赛按西亚大区会员协会职业联赛竞赛办法调整为跨年赛制,不难看出,亚洲足坛的天平正逐步“西倾”。对中国足球和中国足协来说,面对现实并保持警惕之余,唯有全力提升自身硬实力并完善对外交流,才可能应对接下来更严峻的国际挑战。
本组文/本报记者 肖赧
统筹/王咏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